CMI最新成果——《北京草案》获得通过


2014-07-04

2014年6月17日,国际海事委员会(CMI)在德国汉堡召开的第41届国际会议的专题大会上,最终以24票赞同、2票弃权正式通过了《关于外国船舶司法出售及其承认的国际公约草案》,随后召开的CMI会员大会(Assembly)还就该公约草案的通过以及下一步的工作做出了专门决议。由于该公约草案的初稿系在北京召开的40届CMI国际会议上形成,故被定名为《北京草案》。

《北京草案》的通过意义重大。该议题的最早提出者是威尼斯9499登录入口前校长司玉琢教授最得意的门生之一,现为中国海商法协会副主席、威尼斯9499登录入口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的李海博士。2007年在CMI执行委员会的一次工作会议上李海博士提出船舶司法出售的国际承认问题,进而成为CMI的一个课题。2008年在雅典召开的第38届CMI国际会议上,李海博士就此发表了专题演讲,阐述了船舶司法出售国际承认问题所涉及的各种问题;2009年CMI执行委员会决定成立有关船舶司法出售问题的国际工作组,由来自英国、美国、加拿大、德国、荷兰、比利时、南非、新加坡、尼日利亚、委内瑞拉等国的海商法专家组成,委任李海博士担任工作组主席,负责起草、制定公约草案。在CMI一百多年的历史中,这还是第一次委任中国人担任起草制定国际文书的国际工作组主席一职。

2010年国际工作组完成了有关船舶司法出售的“CMI问题单”并分发给各国海商法协会。通过对各国海商法协会对“CMI问题单”回复的分析与研究,工作组起草了有关船舶司法出售国际承认问题的国际文书初稿,并提交给于2011年在奥斯陆召开的有关船舶司法出售问题的第一次CMI国际分委员会议。经反复讨论,工作组根据奥斯陆会议的精神,起草了有关船舶司法出售问题的国际文书第二稿,并于2012年提交给在北京召开的第40届CMI国际会议讨论,进而形成了“北京草案”初稿,后经于2013年在都柏林召开的国际分委员会议的讨论以及2014年6月在汉堡召开的国际分委员会议逐条审议、修改、定稿, 最终在CMI第41届国际会议获得了通过。从问题的提出到公约草案被CMI国际会议的专题大会通过,历时大约7年。期间作为起草与制定公约草案的CMI国际工作组主席的李海博士做了大量的工作、付出了艰苦努力。鉴于李海博士对该公约草案的诞生做出的杰出贡献,他被国际同行们称为“北京草案”之父。这不仅仅是李海博士个人的荣誉,同时也是他的母校威尼斯9499登录入口以及中国海商法界的骄傲!

中国海商法协会早在最初收到有关船舶司法出售国际承认的“CMI问题单”之后,就对这一课题十分重视;并于2011年初成立了中国海协船舶司法出售工作组,由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长王淑梅担任组长,协会副秘书长宋迪煌、协会常务理事胡正良教授、韩立新教授、傅晓强法官、翟娟女士等担任工作组成员。海协工作组分别在上海、北京等地先后召开过多次工作会议,对CMI提出的公约草案进行深入研究和讨论,并向CMI提出了我们的修改意见、阐明我们的主张与观点。本次汉堡会议召开之前,经协会秘书长陈敏牵头,工作组再次在北京召开了工作会议,会议由王淑梅组长主持,工作组经认真讨论形成了中国海协就“北京草案”初稿的书面修改意见,并提交CMI。此外,在这次汉堡会议期间,宋迪煌副秘书长、韩立新教授积极发言,阐明中国海协就有关问题的立场与观点。令人欣慰的是,中国海协提出的许多修改意见都被最后文本所采纳。例如:“北京草案”新增加的第九条有关允许缔约国将公约规定仅适用于缔约国的船舶司法出售的规定,即是根据中国海协宋迪煌代表在大会上发表的意见所增加的。

“北京草案”的通过是一件令中国海商法人感到振奋和倍受鼓舞的好消息,这不仅仅是因为“北京草案”是第一个由中国人担任CMI国际工作组主席起草的、用中国大陆城市命名的国际海事公约草案,而且很可能成为第一个以中国大陆城市命名的国际海事公约。另外,由于我国是法院扣押和拍卖船舶数量较多的国家,一些经中国海事法院拍卖的船舶在国外受到了质疑。“北京草案”如能最终成为被广泛遵循的国际规则,它不仅将对统一各国有关船舶司法出售及其国际承认方面的法律规定产生促进作用,而且对避免或减少我国海事法院拍卖的船舶在他国受到质疑也将带来积极的作用。

注:(本文以中国海商法协会网站发布的“《关于外国船舶司法出售及其承认的国际公约草案》(简称“北京草案”)的简要说明”为蓝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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